作者:飞龙世纪物流 发布时间:2023-07-31 字体:大 中 小
出口退运是指我国境内企业生产的商品出口后被境外官方或相关贸易人退回。这里需要注意的有两点:一是我们所说的出口退运指工业产品退运,不包括出口食品、化妆品和动植物产品退运,后者一般仍属于出口法检商品,有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二是出口商品可以被国外官方退运,如国外海关边境抽查检验后直接退运,或国外市场监督机构市场抽查不合格后进行市场召回后退运(相当于国外通报+出口退运),也可以由国外贸易商由于质量、贸易等原因进行退回。从历年退运情形看,贸易商退运占主流,始终占退运总量的95%以上。
一、如何办理国外退运货物的通关手续?
如果确实发生国外退运,那么企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与一般贸易有什么区别呢?主要有以下三点:
1.进口报关单的监管方式一般选择“修理物品”(代码1300,适用于进境维修后复出口)、“退运货物”(代码4561,适用于不复出口)或“进料成品替换”(代码4600,适用于保税成品退运)。
2.退运企业还需提供“退运情况说明”和填写“出口退运货物情况登记表”。
3.在征税方面,“修理物品”进境时需缴纳保证金,货物修理完毕6个月内复出口退回保证金;“进料成品替换”仍按保税货物处理;值得一提的是“退运货物”,一般企业需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但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在实际操作中,退运企业可根据退运货物货值,选择缴纳关税增值税,或者提供国税部门出具的原出口报关单的未退税(已补税)证明并附上第三方出具的品质检测不合格报告。
二、企业如何配合进行退运调查?
退运调查目前分为三类,从强到弱为现场调查、书面调查和备案调查,但海关部门可结合实际退运货物的特殊性,进行调查上升,如将备案调查上升为现场调查。一般而言,对如下情况进行现场退运调查:出口法检商品;货值超过10万美元的退运产品;被境外官方以召回、下架或通报等方式予以强制退回或退运理由涉及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产品;退运原因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和健康等不合格项目等;对单批货值介于5-10万美元之间且退运原因不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和健康等项目的退运产品进行书面调查;其他则进行备案调查。
海关部门进行现场退运调查时,一般核查如下要素:
1.退运原因核查。如因质量原因而退运,需核查质量问题是否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和健康等不合格项目,外贸合同是否订明相关质量条款,且该条款是否与退运原因相关联,是否被境外官方以召回、下架或通报等方式予以强制退回,境外客户退运理由是否涉及技术性贸易措施,质量问题是否发生在商品质量保证期内等问题。如因非质量原因而退运,需核查是否存在运输过程中残损、交货期延误、违反信用证条款等无法履行贸易合同的问题;是否属于超过商品质量保证期的维修行为;是否属于商品质量保证期内的消费者使用不当原因;是否在贸易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
2.货物检验情况。对因质量原因导致的退运,应核查原出口前是否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证书,退运货物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是否经过检验,采用的检验标准和方法是否准确;该批货物在到达境外后是否经境外官方机构或其指定和认可的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证书。
3.企业质量体系情况。对因质量原因导致的退运,应核查出口退运货物的生产企业是否已经建立了与生产规模及能力,以及与产品安全质量特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是否通过认证,由哪家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最近一次的体系复审结果是否与出口退运原因存在相关联系;出口退运货物的产品是否须满足国际市场或目标市场的准入要求且应实施相关产品认证,该产品认证由哪家检验机构实施并许可,认证结果与退运原因是否存在相关联系;出口退运货物的生产企业是否已建立了相关产品输入国家或地区的强制性技术法规或标准的收集制度和渠道,并具有对其更新做出快速应对的能力;出口退运货物的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了与出口产品预警、索赔、退运及投诉相关的信息收集制度和渠道,以及相关处置应对制度等。
4.企业诚信情况。主要核查原出口过程中是否存在逃避检验检疫监管的行为,是否存在瞒报、谎报出口退货真实原因的情况,是否与经过认证的产品存在一致性不符的情况,是否以出口退运货物的贸易方式逃避进境检验检疫监管的行为等。当然,如果退运产品涉及假冒伪劣,海关部门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法》第三十五或三十六条对退运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三、出口退运货物的物流运输
退运货物的报关问题解决了,剩下的运输是小问题。如果有从香港到大陆的物流运输需要的货主朋友可以与飞龙世纪物流公司联系,我们是一家专业做香港与大陆的陆路运输企业,自营深港跨境运输车队,拥有香港公司,也在深圳公司,香港与大陆的进出口物流找我们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