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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到内地物流 进口食用植物油通关介绍

作者:飞龙世纪物流    发布时间:2024-02-21    字体:     

花生油、玉米油、橄榄油、大豆油……是中国人餐桌上常见的植物油。我国是世界第一大食用植物油消费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进口食用植物油已经成为我国食用植物油市场的有益补充。那么,植物油有哪些?怎么挑选?海关又是如何保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这里,做香港进口到内地物流的飞龙世纪物流带大家一起来了解,希望对有需要的货主朋友有所帮助。如果您有食用油进出口物流运输需求,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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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用植物油的流程介绍:

(一)企业资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向中国境内出口食用植物油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食用植物油进口商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备案。进口食用植物油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 

食用植物油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进口商备案、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可以通过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或是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备案或注册。 

(二)申报要求 

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提交进口食用植物油的商业凭证、官方证书、合格证明等必要材料。2018年8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0号)明确了在向海关申报办理检验检疫手续时无须提交纸质单证的类别,并规定了不同单证类别的不同电子化提交方式。 

(三)海关检验检疫 

1.单证审核。海关根据监管需要,对企业申报提交的检疫证书、贸易单证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于单证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进口食用植物油,不予受理申报。 

2.检查作业。海关根据监管需要,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实施现场查验、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 

3.合格评定。进口食用植物油经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进口食用植物油经合格评定不合格的,海关出具进口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可进口销售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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