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飞龙世纪物流 发布时间:2024-03-11 字体:大 中 小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木材进口国,同时也是最大的木制品出口国。由于国内木材小径材多、品种单一、市场需求量大,为缓解供需矛盾,我国每年要进口大量木材填补国内市场缺口。进境木材广泛应用到基础建设、建筑、家具制造等方面,被加工成为原条、原木、锯材、单板、刨花板、胶合板、木浆、纸制品等产品。
这里,做香港进口到内地的跨境公路运输的飞龙世纪物流公司带大家一起了解进境木材的申报及检疫查验要求,希望对有需要的货主朋友有所帮助,详细如下:
一、进口报关所需材料
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原产地证明(通过陆路口岸进境的俄罗斯木材可以免于提供)。
进口木材如在《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且为管制树种的,应提供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部门签发的“CITES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二、海关检疫查验流程
1.核对植物检疫证书的数量、检疫处理内容、附加声明等是否符合我国进口木材检疫要求。
2.核对货证是否相符,核实实货种类、数量、规格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
3.检查运输工具/集装箱有无上(航)次所载货物的残留物、土壤及有害生物。
4.检查木材是否携带树皮,树皮是否超标。
5.关注木材表面、端面、树皮内外各种为害状(如空洞、蓝变、蛀孔、虫粪等),检查有无各种不同生活状态下的有害生物(如活虫、茧蛹、菌丝等)。
6.进境木材如有木质包装或衬垫料,需同木材一起检疫。
7.关注货物中有无夹藏/夹杂其他未申报的木材或物品。
三、检疫结果评定及检疫处理
1.声明不带树皮原木,经查验发现属于带树皮原木: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或“植物检疫证书”,不准入境处理。
2.声明不带树皮原木,经查验发现属于不带树皮:未发现活的林木有害生物的,准予进境;发现活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有检疫风险的有害生物,有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对该批原木进行除害处理,处理合格后准予进境;经检疫发现活的林木有害生物,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作退运或销毁处理,需索赔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3.其他木材:未发现活的林木有害生物的,准予进境;发现活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有检疫风险的有害生物,有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对该批木材进行除害处理,处理合格后准予进境;经检疫发现活的林木有害生物,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海关对退运或销毁过程进行监督,处理结束后需索赔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