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飞龙世纪物流 发布时间:2026-09-02 字体:大 中 小
化妆品种类繁多、更新迭代快,企业若对进口申报要求不熟悉,容易出现纳税申报差错。飞龙世纪物流公司有从香港进口化妆品到内地的物流经验,这里,我们结合海关发布的信息梳理了相关化妆品进口申报的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有需要的货主朋友有所帮助。
如果您有货进出香港,需要找做香港的物流公司,欢迎联系飞龙世纪物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年版,以下简称《税则》),化妆品通常归入税目33.03、33.04、33.05项下,主要包括香水及花露水(税目33.03)、美容品或化妆品及护肤品(税目33.04)和护发品(税目33.05)。
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5%。主要涉及税目33.03和33.04的商品。
判断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关键要看两点:
一、正确申报第一法定数量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1号),化妆品的第一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为“件”。
在实际申报过程中,不同类型的化妆品数量申报存在差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以重量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第二法定数量则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支等数量申报。例如某品牌面霜,标注规格为50克/瓶,100瓶,那么该货物第一法定数量为5千克,第二法定数量为100件。
2.以体积计的化妆品,应该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体积,第二法定数量则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支等数量申报。例如某品牌洗面奶,标注规格为30毫升/支,100支,该货物的第一法定数量为3千克,第二法定数量为100件。
3.规格为“片”或“张”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净含量以体积标注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按照“片”或“张”的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以某品牌面膜为例,标注规格为25毫升/片,100片,第一法定数量应申报2.5千克,第二法定数量为100件。
其他包装标注规格的化妆品则参照“以重量计的化妆品”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化妆品数量看似复杂,其实逻辑十分清晰。根据公告要求,第一法定数量仅限于“净含量”。以单独包装的片状面膜为例,面膜基底(无纺布、纸)和包装的重量部分就不需要申报,只需要申报浸渍、涂覆的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即可。

二、商品是否达到征收消费税标准
法定数量的正确申报涉及进口化妆品如何征收消费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范围为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高档美容修饰类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界定标准为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0%下调为15%,具体涉及商品税号可参照通知内的要求。
只要商品满足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条件,无论包装类型如何,均需缴纳消费税。
做香港进口物流到内地的飞龙世纪物流公司提示,规范申报是企业的义务,也是保障通关效率的重要前提。如果您有货物进出香港,需要找专业的香港物流公司,请联系飞龙世纪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