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飞龙世纪物流 发布时间:2023-09-18 字体:大 中 小
近两年,各种预制菜因美味方便、品类丰富等诸多优点而大热,走上大众的饭桌。其实大部分预制菜都是速冻调制食品,根据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规定,企业进出口速冻调制食品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出口速冻调制食品
1.企业备案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备案,海关总署统一公布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名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住所地海关备案。
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外推荐注册
境外国家(地区)对中国输往该国家(地区)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且要求海关总署推荐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须向住所地海关提出申请,住所地海关进行初核后报海关总署。
二、进口速冻调制食品
1.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
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并公布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方式包括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和企业申请注册。
2.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进口商备案管理
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食品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食品进口商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3.进口食品质量安全要求
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暂予适用的相关标准要求。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新食品原料卫生行政许可。
4.生产企业注册编号标注
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5.食品进口商自主审核制度
食品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下列内容:
(1)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情况。
(2)保证食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
三、进出口速冻调制食品(预制菜)进入香港市场的要求
飞龙世纪物流是一家专业做内地与香港跨境货物运输的企业,有不少做预制菜出口到香港的客户,也欢迎预制菜进出口香港,需要中港运输服务的货主朋友与我们联系。我们了解到,进出口速冻调制食品(预制菜)进入香港市场,需要符合以下准则:出口预制菜到香港,除了要符合中国内地的出口规定外,还需要符合香港本地的入口规定。
香港食物入口商有责任与出口当地保持紧密联系,确保所入口的食物符合香港法例的规定。因此食物入口商应先向来源地发证实体申领卫生证明书,然后将证明书随货附上,以证明所入口的食物适宜供人食用。《食物安全条例》(第612章)于2012年2月1日全面生效,该条例第4和第5条规定,任何经营食物进口/分销业务的人须向食环署署长登记为食物进口商/食物分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