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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到香港物流:常用的进出口贸易文件介绍

作者:飞龙世纪物流    发布时间:2024-08-02    字体:     

国际贸易涉及多种文件,例如商业文件、财务文件、运输单据及其他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文件。在处理付运的出口货品时,可签订多达四种合约:出口销售合约、运输合约、财务合约、货物保险合约。因此,企业须认识各种文件的功能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用途。这里,深圳到香港物流运输的飞龙世纪物流公司和大家详细列出香港进出口贸易需要哪些港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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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地来源证 (由工业贸易署及五个贸易机构负责)

这是证明货品制造地点、性质/数量/价值的证明书。

2.普及特惠税制度产地来源证表格甲(即特惠税证) (由工业贸易署及五个贸易机构负责)

这文件证明出口国产品根据普及特惠税供给国的普及特惠税制度享有进口税优惠(减税或免税)。一般来说,货品必须同时符合受惠国的产地规则与供给国普及特惠税制度的产地标准,才可获发表格甲。中国香港目前是加拿大及挪威普及特惠税制度下的受惠者。

而中国则是澳洲、欧盟、加拿大、捷克、波兰、俄罗斯、斯洛伐克等国的普及特惠税受惠者。

3.进出口报关单 (由出口商/进口商负责)

这是在货物进出港口时向海关关长递交的报关声明书,用于申报货品的详情,包括付运货品的性质、目的国、出口国等,其主要作用是汇编贸易统计资料。

4.进出口证 (由工业贸易署、中国香港海关、渔护处等负责)

这是由有关政府部门签发的文件,授权某些受管制货品进口及出口。

5.国际进口证 (由工业贸易署负责)

这是目的地政府签发的声明,证明进口的战略物品会在指定的国家出售。中港香港只为符合出口国的规定而发出国际进口证。

6.货物抵境证明书 (由工业贸易署负责)

这是由目的地政府签发的声明,证明指定的战略物品已抵达指明的国家。中国香港只为符合出口国的规定而发出货物抵境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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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卸货证明书 (由政府统计处负责)

这是目的地政府签发的声明,证明指定的商品已抵达指明的国家。中国香港的卸货证明书由政府统计处签发。申请时需提交下列文件:进口报关单及收据、提单、海运提单及舱单、供应商发票,以及装箱单(若有)。

8.海关发票 (由出口商负责)

这是进口国海关指定的文件,说明货品的售价、运费、保险、包装资料、付款方式等,以便海关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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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国际贸易 文件 香港 报关单 物流与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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